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普及应用审计软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深入 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实现“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目标,有效落实行业信息化五年规划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任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软件普及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数字中国战略, 以创新融合为根本动力,统筹信息化发展和安全,大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装备注册会计师行业,助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软件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软件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数字化转型,推动实现“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战略目标。
三、工作原则
——厘清各方职责。会计师事务所要发挥主体作用,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自主研发或采购市场上安全可靠的审计软件。中注协要在充分倚重会计师事务所主体地位的同时,发挥战略引领和政策引导作用,聚焦行业技术标准,促进审计软件产品的供给。地方协会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了解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软件产品的需求,指导和推动软件产品供需对接。
——运用市场机制。尊重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会计师事务所和软件服务商的积极性,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软件服务商。
——坚持系统思维。聚焦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中的难点和痛点,应用系统思维,统筹政策引导和路径规划、引导供给和对接供需、制定标准和加强监管、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路径规划。
1.充分发挥中注协行业信息化委员会在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战略引领和政策指导作用,研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中的新进展和新情况,适时提出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责任单位:中注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充分利用国际专家资源,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方面的交流咨询,指导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工作。(责任单位:中注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组织专家力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通用路径研究,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提供方法论指导,解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顶层设计不够、实现路径不清的问题。(责任单位:中注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评价中信息化建设指标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中的信息化指标,引领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信息化建设,持续投资审计软件开发和运用、加强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推动信息化指标在地方协会综合评价工作中的应用。 地方协会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评价中,应当参照中注协的经验与做法,考虑增加“信息化支出水平”指标,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重视信息化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各地可根据行业实际及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信息化支出水平”指标的分值与权重。同时,鼓励地方协会对外披露事务所信息化发展的相关信息。(责任单位:中注协, 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引导供给和对接供需。
5.组建审计软件专家小组,由行业专家和信息技术专家组成,其职责是:介绍风险导向审计、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知识;向软件服务商传递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需求,供软件服务商完善软件功能和会计师事务所遴选符合自身需求的软件时参考;反馈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软件的情况和意见建议。(责任单位:中注协, 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探索集中谈判购买审计软件的机制。中注协指导地方协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与软件服务商集中谈判采购审计软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购买方,自愿与软件服务商签订购买合同,由软件服务商依合同约定提供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的软件产品。(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加强信息技术产品推介和建立行业共享技术平台。严把审核关,通过中注协网站“信息技术产品推介”专栏,向行业介绍市场上的相关审计软件产品,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对信息技术产品的认知。搭建行业共享技术平台,组织、鼓励 软件服务商和部分有开发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开发的软件产品通过免费或付费方式在行业共享技术平台上分享。(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推进面向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技术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倡导、监督使用正版软件。(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制定标准和加强监管。
9.中注协制定包括审计数据规范等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技术标准,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和软件服务商开发审计软件提供技术规范。(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 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强化审计准则与应用指南的引导。中注协研究数字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和执业方式的影响,围绕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风险导向审计流程等方面,持续修订完善审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使其更加适应数字化环境下执业的新要求。(责任单位:中注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加强数字化环境下的执业质量检查。各级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执业质量检查,应增加或强化对业务规范程度的检查,促进其采用审计软件提升审计质量。在检查中, 应特别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全所(包括分所)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审计软件。同时,考虑直接通过审计软件筛选获取合理的检查资料。(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
12.加大信息化应用相关能力知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中的考核比重。(责任单位:中注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将信息化人才培养列入各级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中注协通过三家会计学院,利用“继续教育在线” 系统,采取定制课程、直播和选修等方式,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信息技术的培训;地方协会在后续教育中,加大以信息化为专题的培训班、研讨班和研修班,联合审计软件供应商,加强对审计软件使用的培训。(责任单位:中注协, 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鼓励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软件供应商与高校开展联合办学,通过课堂授课、课外实习或举办相关活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在校学生能够尽早接触到审计软件,在毕业之前就培养起使用审计软件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中注协,地方协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行业信息化委员会的战略引领和政策指导作用,深入研究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律。中注协成立由考试部、注册部、继续教育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业务监管部、国际部、信息技术部和财务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点难点任务。
(二)强化贯彻落实。地方协会要根据本方案,建立决策科学、运行有效、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中注协和地方协会要对方案落实情况跟踪督促、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出版物 等渠道,广泛宣传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提高行业内外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和认可,重点加强对审计软件应用成效显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普及应用审计软件成果显著的地方协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