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 发布人:adminbuy.cn 发布时间:2020-01-29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8日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