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行业动态
最新文件

关于2017年度 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布人:adminbuy.cn     发布时间:2019-03-1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关于2017年度 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3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